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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布计价依据自2024年1月1日起400万元及以上工程按本通知实施! 建设监理 2023-12-19 13:42
发布日期: 2024-04-12

  原标题:福建省发布计价依据,自2024年1月1日起,400万元及以上工程按本通知实施! 建设监理 2023-12-19 13:42

  2023年12月12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发布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计价依据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工程建设价格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含安装)、装配式建筑工程(含安装)以及采用封闭管理的其他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相应增加0.05-0.1%。调整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详见附件。

  另外,11月21日,福建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闽建〔2023〕15号),本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省实名制平台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工程审批平台、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从业人员申报管理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建筑施工公司信用评估系统等平台系统对接,加强企业、项目、人员、信用等数据互联共享。

  组织实施省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1、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总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简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人员的实名制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2、工程总造价低于4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涉密工程及抢险工程,可参照本细则,以纸质登记等形式进行实名制管理。

  (二)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三)实施工程单位(含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所有管理人员;

  4、未订立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不得进入项目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新开工项目推行考勤设备直连平台模式,项目考勤数据通过设备直接、实时传输至省平台,不经由第三方软件传输。

  督促总承包企业全面落实实名制制度,将实名制数据上传省平台;建立本地区实名制系统的,必须与省平台对接,并按要求实时推送数据。

  实名制信息可作为处理实施工程单位和现场人员的劳资纠纷、工伤认定,核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和落实项目安全管理情况,认定项目是不是真的存在转包挂靠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等问题的依据。

  为了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保障施工公司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闽建〔2023〕15号),现将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计价依据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费,按照下列要求列入《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以下简称费用定额)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

  (一)工程建设价格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含安装)、装配式建筑工程(含安装)以及采用封闭管理的其他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相应增加0.05-0.1%。调整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月1日前已按规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未约定相应取费标准的参照本规定执行,合同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