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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新墙河四期治理工程(筻口段、铁山水库段、月田镇段)工程总承包
发布日期: 2024-12-16
作者: 产品中心

  本招标项目岳阳县新墙河四期治理工程(筻口段、铁山水库段、月田镇段)已由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岳县发改〔2023】307号、岳县发改〔2024〕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 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审批及概算复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岳阳县新墙河四期治理工程(筻口段、铁山水库段、月田镇段)工程总承包。

  2.3 建设规模:①筻口段:三港咀至筻口镇与杨林街道交接处上游约1.5km位置,河道桩号为K19+550~K23+890,河道干流总长4.635km;②铁山水库段:公田镇黎家庄至铁山水库溢洪道出口,河道桩号为K53+020~K55+690,河道干流长度2.67km;③月田段:铁山水库上游河口起至镇区第一座桥梁处,河道桩号为月田YTK0+295~YTK1+420,河道干流总长1.125km。本次招标金额为1859.45万元。

  (1)工程类别: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按照项目内容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水行政主任部门的审查。施工:符合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品质衡量准则为合格。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一定要具有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5年内(指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一定要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组成一个联合体的有效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书,授权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为代理人,执行联合体有关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③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筑设计企业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筑设计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⑥根据本项目真实的情况,确定联合体成员中实施工程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95%,设计单位 (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5%。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核检查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1 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