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现将我省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方式来进行,成绩合格人员名单附后(附件1)。
2.成绩合格人员将审核所需要的材料以图片的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
(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没办法提供验证报告的考生,需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资料:专业方面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或有关专业资格证书。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的有关规定。
(二)请报考人员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报考条件和《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山东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4人(名单见附件1)。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间各市人事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各市人事监督举报电线),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山东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0〕33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度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4日止)。
附件: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公示名单.xls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