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承当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作设备装置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体系工程和修建智能化工程施工。
电子工业制作设备装置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根底产品、电子资料及其他电子科技类产品制作设备的装置工程。
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根底产品、电子资料及其他电子科技类产品制作所需装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设备体系、废水废气处理体系、大宗气体纯化体系、特种气体体系、化学品配送体系等工程。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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